坚决不出院,并以告到院长那威胁医生继续施药,请问律师他这种行为受法律保护么,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小型私人工厂,前几天新招的一名工人因违规操作把手弄伤了,断了两跟肌腱,当时医生说可以住院治疗也可以回家疗养,我心软就叫他住院了,并且交了所有住院费用,叫专人赔护,三餐都给管了。住了十几天后我去医院问医生是副可以出院,医生说完全可以,并且已经停药。但该工人以手指头还不能动为理由,坚决不出院,并以告到院长那威胁医生继续施药。请问律师他这种行为受法律保护么,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可以先和解一下,如果和解不了的话,如果到诉讼的话,这部分多出来的费用有医院的证明就不由你承担,但要注意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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