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却一直拒绝分地给我,我该如何争取应该属于本人的耕地,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本人于05年迁回户口,可村里一直未分耕地给我。而近期村里有一笔征地补偿款,村里以本人无耕地为由,只同意分四成给我,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另:我的户口已迁回村里四年有余,村里却一直拒绝分地给我,我该如何争取应该属于本人的耕地?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吗?希望谢律师能尽快回复,本人不甚感激!
位律师回复享受相关分配田地待遇是按人按户口来进行的。享受补偿是按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来进行分配的。二者应该不能混为一体。可以要求分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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