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这份民间合同是否有效,要取得全部产权需缴纳的钱该谁(买方还是卖方)出?
你好,高韶云律师:
本人于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产权仅为70%的单位集资建房,当时民间合同上(未经公证)写着“若要取得全部产权需交的款项由买方(即本人)承担”。因当时本人打听后得知,所居住的县从未有人买房后把部分产权更换成全部产权,因此对“若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加的款项由本人(即买方)承担”这句话虽有不同意见,但仍未更改。近日,房子所在单位要统一办理取得全部产权。请问,依照法律,未取得全部产权的二手房能否交易?我们的这份民间合同是否有效?要取得全部产权需缴纳的钱该谁(买方还是卖方)出?
这份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在争议或起诉受理之前,你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这份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费用的承担可以约定!没有具体约定的话,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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