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劳动仲裁不受理,认为双倍工资支付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理,请问我可以到法院上诉吗,法院会受理吗?
你好,李军律师:
08年6月至08年10月没签合同。08年11月签了到09年底的全日制合同。09年2月解除合同。到劳动监察说没签合同期间属于非全日制劳动不支付双倍工资,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不受理,认为双倍工资支付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理。请问我可以到法院上诉吗?法院会受理吗?谢谢!
劳动仲裁应当受理,如果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决定书,可以起诉法院的。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