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此房屋所有人的称让未同意转让其房产要求归还房屋,请问此事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宜?
各位律师:
因三年前两位老人一个受伤后生活需要照顾,由兄弟姐妹六人协商老人由大哥照顾,其所有的老房子以二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并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由其中一位老人和所以兄弟姐妹签字认可,但因房屋所有证的户主老人住院无法签字认可,房产证也因老人的病痛一直未做更改,现因城市改建此房在规划当中会有所补贴,现此房屋所有人的称让未同意转让其房产要求归还房屋,请问此事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宜?(老人知道这个事,也将房产证交给我们了)
住院老人既然当时未认可,则你们的协议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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