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书珍律师:我开车在路上,狗主人拿着4800元的发票和2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将我告上了法院?

曹书珍律师:我开车在路上,狗主人拿着4800元的发票和2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将我告上了法院?,第1张

你好,曹书珍律师:
我开车在路上,与一条无证狗发生相撞,经交警调解,我负事故损失的百分之六十,狗主人负损失的百分之四十,一个多月后,狗主人拿着4800元的发票和2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将我告上了法院,发票上除了第一次看的与我车相撞有关外,另外的发票是看狗瘟的,这种情况,我应该咋办!我的车子保险齐全。

位律师回复

你好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损失你不需要赔偿对于损失可向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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