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也没有任何的正当解释,并威胁我,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强制执行,请问,我公司这么作,合理吗?
你好,刘洪国律师:
你好,由于公司原因单方面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提前一个月给我发了解除合同的通知,根据我服务的年限给我补偿金。但是我一直没有同意,原因是没有正当的理由和原因,因此我不接受公司的决定。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公司也没有任何的正当解释,并威胁我,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强制执行。请问,我公司这么作,合理吗?请解答。
当然不合理,但如果已经拿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单位又不会与你协商,那就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相当于双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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