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得工资是2800元月,请问补偿金是按基本工资还是按实工资来算,我总共可得补偿金多少?
你好,胡小武律师:
我2004年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2008年8月份开始休产假,2008年11月份休完假回公司上班,(注明:我休假期间公司在外招人代替了我的工作),2009年4月公司以不需两人同做一职事务为由要和我解除合同,请问我应如何得到补偿?
我的基本工资是1024元/月,实得工资是2800元/月,请问补偿金是按基本工资还是按实工资来算?
我总共可得补偿金多少?
按照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2004年开始至今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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