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索要国家给予的补贴,自己根本不耕种,咨询一下,作为乡级政府该如何处理?
各位律师:
2001年,某村因当时还征收农业税,很多村民外出打工,该村进行了土地调整。在分配土地时,由承包人自愿多可承包土地,但必须挂外出户户名,一直耕种至今。现在由于附在土地上的义务没有了,国家还给各种补贴,于是外出户要求在村村民返还其挂名耕地,主要是索要国家给予的补贴,自己根本不耕种。咨询一下,作为乡级政府该如何处理。
如果外出打工人员,未取得城市户口,他的承包地还是要保留的。不过他可以再而发包给本村其他村民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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