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2008年12月4日签订的是否是解除合同?
各位律师:
我是06年8月上班的,合同签到2008年12月30日,在2008年12月4日时公司让我们签了个同意竞聘上岗,我在2009年3月1日接到通知说3日竞聘上岗,5日接到解除合同,在此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和欠我12月份的工资,我想问1-2月是否给我工资,根据《劳动法》合同解除后是否能要到经济补偿,年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2008年12月4日签订的是否是解除合同
你可以得到补偿,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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