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我将把他的屋门锁打开,把物品搬出,请问,我是否可以这么做,如果这样做了,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你好,刘洪国律师:
你好,我有一间房屋,租住给一位朋友。他每月付我租金,现在租住期马上到了,我在20多天前就已告知他,房屋到期后,我要收回使用,不再继续出租。但是,他拒不搬走,也不在此房居住,我多次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告知他,如果到期后,他不搬走他的物品,视他为自动放弃,到时我将把他的屋门锁打开,把物品搬出。请问,我是否可以这么做。如果这样做了,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可以找工证处的人公证房屋的物品,给他放到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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