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到哪里起诉,4、诉求中除要求对方还本金外,能否请求偿还利息及交纳诉讼费?
2007年我母亲同楼的街坊向我母亲借款5000元并打了借据,但没有写还款日期,至今未还。近半年我母亲讨要几次均被对方冷言冷语拒还,我父母身体不好,对方的态度很让母亲受伤,我想用法律方式解决不再与对方纠缠,烦请律师指点:1、我们持对方亲笔写的借据起诉打官司能否胜诉?这种官司有可能遇到什么问题?我们应注意哪些问题?2、我母亲72岁了,我能否代母亲打官司?以什么身份?3、借贷双方均住在六里桥北里地区,应到哪里起诉?4、诉求中除要求对方还本金外,能否请求偿还利息及交纳诉讼费?
位律师回复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全权代理.如诉讼,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民间借贷如无特别约定,视为没有利息.咨询电话:1350138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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