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2009年补办,请问能否返回我2008年的退休金?
你好,李华平律师:
我是2008年3月19日退休,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2009年补办,请问能否返回我2008年的退休金?
【退休 迟办手续】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21号规定: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职工,应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其工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