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民律师:我弟弟同一女友与2007年未婚生子,但由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家人反对其注册结婚?

谢志民律师:我弟弟同一女友与2007年未婚生子,但由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家人反对其注册结婚?,第1张

你好,谢志民律师:
我弟弟同一女友与2007年未婚生子,但由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家人反对其注册结婚,到08年,两人由于欠下别人很多钱,令家人收到骚扰,于是母亲将两人赶走
现在女方已经结婚,家人想为孩子追讨赡养费,但对方要求我们赔偿精神损失费(对方的理由是我们倒是

位律师回复

可以追索小孩的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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