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有签培训协议书,没有做完公司要求的年限是不是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呢,再加住宿费呢?
你好,高韶云律师:
我准备在一家公司工作,工作的年限是一年,合同上写的是违约5000元,我想咨询一下要是我做了几个月我走了,我是不是要赔偿这些违约金呢!如果想提前走是不是,提前一个月跟公司说一下就行了呢?如果公司有签培训协议书,没有做完公司要求的年限是不是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呢,再加住宿费呢?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你好!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在合同上约定违约金,除非竞业限制或培训费,所以你所约定的违约金当然不用赔偿,但是得赔偿培训费,但培训费也得在合同上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也不当然赔偿。住宿费不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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