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各出五万,房产证写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现在房子价值二十万,他们离婚时应怎样分,增值部分怎样分?
各位律师:
我儿子结婚四年后,我与女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一房,之后他们一直居住。当时是各出五万。房产证写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现在房子价值二十万,他们离婚时应怎样分,增值部分怎样分。谢谢!
1、根据你的陈述,由于房屋登记在其父母名下,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房屋系你孩子小两口的话,且其父母坚持该房屋系他们的房屋的话,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女方父母,则你当初的出资视为借贷。
2、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当初是为双方孩子买房,则属于孩子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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