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应该算质量问题吧,到现在才刷面漆,我简直要疯了,请律师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
你们好!
我于去年10月20日与装修公司签定了装修制式合同。规定2009年元月21日完工,并口头约定赠送所需TCL开关面板一套(因要拆除和重建部分墙体,所以工期较长。后来因为怕墙体未干透就刮腻子灰,与装修公司口头达成协议同意为其签几天延工单,但至今装修公司也没有拿延工单给我签字,)。
在元月17日楼下主人来查看准备春节后装修。发现客卫漏水到他家。一直到2月20日工人才找到准确漏点,排除隐患后,重新做客卫垫层,防水和地砖。3月1日客卫完工。耽误的时间是属于延误工期吧?
还有就是漆工做造型墙和隐形门的漆面。补过一次后,还是能看见木工打枪钉后留下的凹槽和手刷漆流下的印子和像疤痕一样的漆块。我怀疑漆工没有仔细刮粗灰和细灰,并且没有仔细用砂纸打磨所致。这些应该算质量问题吧?
到现在才刷面漆。我简直要疯了。
请律师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是否属于质量问题应当由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后作出结论,律师无法对此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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