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单位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精神伤害,能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吗?

五:单位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精神伤害,能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吗?,第1张

胡律师您好!我因患病在医疗期内单位要解除合同,没出具书面通知,愿意就经济赔偿方面进行协商。单位认同是违法解雇,要我提出条件。因我对法律知识了解少,特向您咨询个别问题。一:医疗补助费按规定讲不低于6个月本人工资,我在该单位已工作8年多,有依据要求其给得更高吗?另重病以什么标准界定?二:法定假等加班费支付不足部分除要求足额支付外并要求加付25%的赔偿费用,对吗?三:病假工资(180天内)按本人工资100%计,疾病救济费按60%计算至医疗期满,正确吗?四:单位违法解雇,停供社保,无法享受各种医疗待遇,至使我失业,造成工资,医疗待遇等严重损失,故本人要求其支付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并支付此次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合理吗?其补助金按什么标准支付?有这方面的具体国家规定吗?五:单位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精神伤害能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吗以上问题,诚望您给予解答!万分感谢!

位律师回复

经济补偿原则上都是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五:单位的违法行为给我造成精神伤害,能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