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把結婚証和女ㄦ的出生証明都帶走說離婚卻一直都沒出現过,想请问要如何让這段婚姻无效呢?
你好,陈少华律师:
婚後平淡。個性不合。又離家不知去向留下我和八个月大的女ㄦ。又把結婚証和女ㄦ的出生証明都帶走說離婚卻一直都沒出現过。想请问要如何让這段婚姻无效呢?他存心故意要把我拖住二年的。这是他亲口這樣說出這種話。
您好,您的情况双方因未经登记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同居关系的解除并不是法院管辖范围,而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双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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