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我们是否还能得到相应赔偿?
各位律师: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5年多,公司一直也没有跟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任何保险。但在一年前公司提出设立两个方案让员工自行选择,即:A。领取固定工资1200元,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买保险;B。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帮买保险,但工资为800元。最后大部分员工都在方案A上签了字。最后公司就一直以这个方案发放工资,并一直不签任何合同。
现在想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起到法律作用?如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我们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我们是否还能得到相应赔偿?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签订合同,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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