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此房是否为共同财产;如果通过宣告死亡而离婚的,是否就没有追回抚养费的权力了?
前提:一方失踪四年以上,另一方通过直接起诉离婚而离婚(不通过宣告死亡的方式离婚),失踪人回来后,问题1:如果另一方未再婚,此婚姻关系是否自动恢复。问题2:如果两人不能继续婚姻,另一方能否起诉追回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目前由另一方扶养);问题3: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后自己购房,那此房是否为共同财产;如果通过宣告死亡而离婚的,是否就没有追回抚养费的权力了。非常感谢各位律师!
位律师回复
1、不能自动恢复婚姻关系。
2、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3、不属于共同财产。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