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有工作,没给孩子抚养费,现在他爱人的单位不好,无力抚养孩子,她是否有权利再申请?
各位律师:
我想咨询的是吉林省有关工伤方面的法律法规。我有一个亲人是在2005年在上班时间,因工死亡。由于当时他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当时查到的工伤管理条例没写明是否适用事业单位,所以原单位只给了20个月的午抚恤金。爱人有工作,没给孩子抚养费,现在他爱人的单位不好,无力抚养孩子,她是否有权利再申请。
工伤认定的期限已经过了,不能再申请认定。不过,可以向法院起诉
各位律师:
我想咨询的是吉林省有关工伤方面的法律法规。我有一个亲人是在2005年在上班时间,因工死亡。由于当时他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当时查到的工伤管理条例没写明是否适用事业单位,所以原单位只给了20个月的午抚恤金。爱人有工作,没给孩子抚养费,现在他爱人的单位不好,无力抚养孩子,她是否有权利再申请。
工伤认定的期限已经过了,不能再申请认定。不过,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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