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没拿他们任何产品,我还没做够500元,现在不想干了,能要回那200元吗?
各位律师:
我签了一份协议书,他们让我交了200元保证金,内容是这么写的: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产品保证金200元,乙方在学会甲方所传授的技术后,所制出的合格产品由甲方现金回收,每副作品以1—15元不等回收,公费累计做足500元,所交产品保证金以奖金形式返还,中途离职者费用由个人承担,否则各种原因不予退还。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没拿他们任何产品,我还没做够500元,现在不想干了,能要回那200元吗?
你好:如果是一般民事合同,无权退回。而合同的性质,需要结合一些细节具体判断,建议带着合同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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