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爸单位还是对方车,3、假设必须向对方车提出,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是否可以要求我爸单位先行垫付?
各位律师:
我爸接受单位安排,坐单位车子出去疗养,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事故认定对方车全责,我爸单位车没有责任。
现在我爸单位已经承认工伤,但还有以下问题想请教。请问1、交通事故的理赔我是否可以提出?2、如果可以提出交通事故的理赔,我向谁提出?是我爸单位还是对方车?3、假设必须向对方车提出,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是否可以要求我爸单位先行垫付?
应享有两个救济途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道交法的规定,主张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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