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打这场官司的法律程序以及我需要承担哪些费用,费用大概是多少?
各位律师:
本人于2007年1月9日购买了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房,合同价为29.2万,按合同该公司应于2008年6月30日前办好一切付手续交付我使用。现已到2009年3月,我仍未收到该公司的书面交付通知,经询问后得知该房到现在为止还不能提供检验合格证书和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也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合同所定该公司不能正常交付。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该公司退还我购房款,并且要求该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赔偿。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打这场官司的法律程序以及我需要承担哪些费用,费用大概是多少?谢谢
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年,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你已付房款的利息。你需先垫付诉讼费和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可以协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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