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通过当地什么政府部门帮助解决女儿的户口问题?
法院判决由08年5月份起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但对方至今一分钱没给过,连判给我本人的共同财产15000元也一分没给,我该如何做?他一直无赖下去是否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他在市中心有一间220几平方的房子,自己开出租车月入几千。我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封他的房子?还有他扣留了女儿的出生证令女儿至今不能入户口,我是否可以通过当地什么政府部门帮助解决女儿的户口问题?请律师帮助我解决。多谢!
位律师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玻“对于地震中的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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