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却做出这样的决定,请问我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应有权利和利益?
各位律师: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主要负责前台接待,员工上下班记录等工作,早晚的开门关门也由我负责。由于工作内容,领导发给我公司的钥匙。上个月,公司丢失了一台电脑,这个月告诉我,因为我有钥匙,而且丢失的电脑在我们的工作区域,所以我应该负主要责任,要扣我的工资作为赔偿,个人认为看管公司财产并不是本人的工作职责,而且全公司有3,4个人都有钥匙,现在却做出这样的决定,请问我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应有权利和利益?
谢谢您的解答。
公司没有证据就扣你的款是违法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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