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是否有可以保护我的合法利益的法律依据?
本人现有103.95平方米砖木结构的平房(门市房,均有合法手续)。作为药店经营使用(自1993年开始,药店每年利润两万多元)。门市东侧为车库,距离马路九米远,车辆人员进出安全方便。
2008年,镇政府为改善城镇环境面貌,开始修路。但是修完路后,马路距门市房外墙仅余不足2米!并且门前垒起了一堵2.1米高的护坡墙!护坡墙体与门市外墙距离仅1.4米!原来的门市房变成了井下房!严重影响了门市房原有的使用功能和采光效果!甚至连起码的出入都成了问题!无奈之下只好在原排水沟处搭建了台阶以便进出行走使用。但由于地势原因,台阶十分陡峭,每到鱼雪天气就特别湿滑,而且雨水雪水反向屋内倒流!期间多次与镇政府进行交涉未果。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是否有可以保护我的合法利益的法律依据?感谢各位律师尽快解答为盼!
政府的修路是否为旧城区改造,有无规划?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