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能维护自己哪些方面的利益,可以要求补偿装修费用吗,给转让人的转让费能追回吗?
各位尊敬的律师
你们好
我去年大学毕业在财大旁边租了个门面创业,跟房东,转让人于去年8月17号签订合同,交付租金,转让费。9月1号正式开业,开业一个多月,就开始有城管来下达拆违通知。说我们的门面建在了消防通道上。街坊说在我们租这个门面前,城管就来下过通知。今年3月13号,我们的门面被拆除。房东只肯退我们剩下的房租。我们还能维护自己哪些方面的利益?可以要求补偿装修费用吗?给转让人的转让费能追回吗?
应当要求房东赔偿装修损失以及转让费。如还有什么疑问可以与我们联系。电话:1312993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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