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买房钱当初是他支付的,房屋就是他的了,请问,他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按法律规定,我该怎么做呢?
各位律师:你们好!想咨询一下关于住房继承权的问题。我父母已年老过逝,他们的房屋在十年前由我大哥花了二千元买下(当初村里实行住房改革,公房可买下转为私有),而我们其他兄妹六个当初匀不知情,大哥买下房没与我们商量,也没与我们签任何协议,父母在世时也没留任何遗嘱。现我们兄妹一起商量,想以五千元作为偿还大哥当初的买房费,房屋财产则由我们兄弟四人共同继承(另外三个是女儿,按习俗无继承权),可大哥不同意,认为买房钱当初是他支付的,房屋就是他的了。请问,他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按法律规定,我该怎么做呢?
位律师回复此房是结合你父母的工龄等购买,具有福利性质,你们兄妹七人都有继承权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