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拿出6月份新员工与会计的盘点表,要求让我赔偿,请问,6月了我还要交接吗,让我赔偿合理吗?
你好,曹书珍律师:
我三月和公司说准备辞职,让她招人。四月中旬因要去面试,请假,经理说去交接交接后就不用来了,因为它让交接的那天正是我请假面试的日子,所以和他说隔天去交接。他发短信说,“你做的那点活自己能捡起来,让我一路走好!”之后我就没在去公司,公司也从没联系我。在我面试后的隔一天新员工作了我的工作。到同年6月,我进入新公司,需要保险关系和原公司专出,但原公司说我没交接,必须办理交接,并拿出6月份新员工与会计的盘点表,要求让我赔偿。请问,6月了我还要交接吗?让我赔偿合理吗?
补充:我们之间没有合同,员工守则上有为公司服务两年的字样。我在公司上班1年零四个月。
公司做法违法,公司应当签订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不给转保险,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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