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前提是什么证件都有就是缺卖房者的老公长年不在家,证件上是老公的名字,不知怎么办,请告知?
各位律师:
卖房人找的委托人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本人才有权利帮卖方签字售房,而我的意思是反正都要去公证何不直接去对房产公证了,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若是政府采取对房屋拆除重盖能否证明此房屋已归我所有?办公证不会也要卖方两人都到场吧?总之前提是什么证件都有就是缺卖房者的老公长年不在家,证件上是老公的名字?不知怎么办?请告知?
让她老公在当地做一个委托公证就行了,最好办理过户手续。
各位律师:
卖房人找的委托人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本人才有权利帮卖方签字售房,而我的意思是反正都要去公证何不直接去对房产公证了,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若是政府采取对房屋拆除重盖能否证明此房屋已归我所有?办公证不会也要卖方两人都到场吧?总之前提是什么证件都有就是缺卖房者的老公长年不在家,证件上是老公的名字?不知怎么办?请告知?
让她老公在当地做一个委托公证就行了,最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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