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住院的费用我们要出吗,(2)她手上的医药费要我们赔吗,3)感觉对方有点赖皮,怎么办(?
各位律师:邻居家庭关系不好,尽胡说是我惹的,我便要其说清楚,但对方先出手打我丈夫,我丈夫便推倒她。并踢了一脚,她到医院检查后只是轻微伤,却花了2300钱,我丈夫并没碰其手上等部位,但也要我出钱,并且法医鉴定证书说未达到轻伤。事情就是这样,(1)她受伤那天住院第二天出院第三天又住院。第二次住院的费用我们要出吗?(2)她手上的医药费要我们赔吗?3)感觉对方有点赖皮,怎么办(?速回!谢谢!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可以要求鉴定药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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