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主不同意,因此,交警要求双方协商好后再去他那里,请问机动车主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位律师:
左转绿灯情况下,机动车缓慢起步左转撞直行电瓶车,机动车有小划痕,电瓶车完好,电瓶车主只有摔倒在地的轻微软组织损伤(当天一同到医院详细检查的结果),电瓶车主的儿子立刻冲过来将机动车踢凹陷,还一直骂人。已经报案,交警协调医院方面的单据由机动车主承担,电瓶车方踢的那一脚由交警作为事故开证明方便机动车主报保险,机动车主已经同意,可是电瓶车方要求额外赔偿200元现金,机动车主不同意,因此,交警要求双方协商好后再去他那里。请问机动车主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户口迁移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目前而言,尚无法院判决要求相关当事人迁出在前夫名下的户口的,所以,比较难办。不过,如果他和他的前妻在离婚协议时有明确约定要其前妻迁出户口的话,不妨起诉尝试一下,看能否由法院判决那个女的将其户口迁出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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