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迟迟未交房子钥匙,售楼小姐说,违约金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这种说法对吗,应从何日算起?
各位律师:
我是去年第一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
当时签订的合同写的是09年2月底交房。
可现在都三月份了,确迟迟未交房子钥匙。
售楼小姐说,违约金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这种说法对吗?应从何日算起?
所谓违约金,是按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来决定的。
各位律师:
我是去年第一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
当时签订的合同写的是09年2月底交房。
可现在都三月份了,确迟迟未交房子钥匙。
售楼小姐说,违约金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这种说法对吗?应从何日算起?
所谓违约金,是按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来决定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