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这类情况下,我朋友没有承认又抢夺犯罪,公安机关会作如何处理?
谢律师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我的朋友于2009年2月16号因涉嫌抢夺被予以刑事拘留,时间至今已有17天时间,如果只是单纯的刑事拘留他多久可以释放呢?又或者如果他的抢夺罪名成立要判处多久呢?他不是在犯罪现场抓获的,而只是治安人员在例行检查时被查获的,可能因为我朋友所开的摩托车曾是犯罪的交通工具因此公安民警把他刑事拘留,如果在这类情况下,我朋友没有承认又抢夺犯罪,公安机关会作如何处理?谢谢我很急切的想要知道答案,希望各专家能够给我一些好的建议或者意见,我将不胜地感激!
位律师回复如果确实参与实施犯罪了,不会轻易释放的,下一步是转为逮捕,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移送法院审判,服刑。现在可以为其聘请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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