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收到公司的一张通知单关于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盖好章的)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在一家某企业(昆山)工作快5年了,公司声称效益不好,然后给出一张协议,经济补偿为6个月的综合工资,公司总共161人,提出与6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这算得上裁员吗?这样的经济补偿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做呢?过了三天后,我又收到公司的一张通知单关于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盖好章的)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合法!你应该得到11月的工资补偿。你可以抓紧委托律师处理。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带资料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13771932114苏州李加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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