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2005年我经别人介绍与第某订婚,在2006年男方结婚了,女方在男方结婚后才结婚?
各位律师:
2005年我经别人介绍与第某订婚,按当地风俗习惯女方到男方家赶集,男方家长要给女方钱,因男方没有给,女方向介绍人多次提出,“要求和男方家长商量此事”同时女方本人也多次向男方打电话要求商量此事,男方不予理会,并且也停止了和女方送理,在2006年男方结婚了,女方在男方结婚后才结婚,2008年7月份,男方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解决不了后,2009年男方又找到司法局要求退还财礼,订婚前就和介绍人口头说如果男方不愿意了,女方不退任何财礼,如果女方不愿意了,退还全部财礼,像这样的情况女方该不该退还财礼。
应返还,如协商不成,建议立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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