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协商不通,对方要我赔1万元,我想知道则么能不借给他,如要付违约金,多少合理?
各位律师:
我有一房借给他人。因一开始不懂,合同写了6年,现已过1年。现因个人原因,想把房收回。
合同上没有写明违约条款。
先协商不通,对方要我赔1万元。
我想知道则么能不借给他。如要付违约金,多少合理?
房是11平方小房子,月租金900元。
房客有许多陋习:拖房费,邻居关系不好,在外面随地大小便,没有固定人居住(只写给3到5名员工住)。
如果经常拖欠房费的,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写明的给3到5名员工居住,而对方违反的话,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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