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现在又在收集其他的资料,想证明我工作失职要解聘我,请问是否合法,我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你好,吴园律师:
我在一家银行开的酒店上班,当时是行长高薪聘请我过来的,现已经在该酒店工作3年半,上次的续签合同是在08年9月,现在因为在工作上与副总经理发生了点小的争执,酒店方现已将我革职,通过酒店人事部想劝我自己离职,被我拒绝,他们现在又在收集其他的资料,想证明我工作失职要解聘我,请问是否合法,我要求赔偿是否合理?谢谢!
单位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的应给以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武汉王建峰律师:139712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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