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认为春节多休几天就算补休了,是不违法的,他违反了劳动法吗,是的话是哪一条?
各位律师:
我的意思是公司没有固定的休息日但公司规定上海户口每月4天休息,外地户口每月2天休息,而且想要休息要先跟老板请假,不休就算你放弃,不算加班。老板把休息日都合并到春节一起休息,有外来打工的要回老家过年,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有些法定假日也不休息,(如:元旦)并且也没加班工资。老板认为春节多休几天就算补休了,是不违法的。他违反了劳动法吗,是的话是哪一条?谢谢!
违法了,而且是严重违法,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你们可以计算一下在劳动合同期间的加班时间,向公司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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