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律师:去过人事局,他们认为没有赔偿?

李艳律师:去过人事局,他们认为没有赔偿?,第1张

你好,李艳律师:
去过人事局,他们认为没有赔偿

位律师回复

依据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1999)169号文件可见你应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让人事局拿出不予补偿的法规、文件依据,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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