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什么才能找到他们本人,怎么样才是最好的离婚办法,我能告他们吗好象是一种欺诈行为?
从2006年我老公因为买罐车做生意,欠我娘家人四十万元,还欠外面人二十来万,自家本钱二十万。这些当时都没打欠条,只是在2008年7月24号那女的打电话发现此事后,补了一张欠条。现在我是连人都找不到,打电话也不接,后来电话根本打不通。他在西安还找了另外一个女人,经常住在一起,这些都是那女的打电话告诉我的,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在何处。那女的还给我发过短信,别的没什么证据,请问律师我该如何追回欠款,通过什么才能找到他们本人。怎么样才是最好的离婚办法,我能告他们吗好象是一种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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