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员工奖惩条例>是否已经作废了,劳动法是否规定公司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吧?
各位律师:
1。我们公司是一家韩资企业,公司人事部发部了很多不合理,罚款通告,我想问一下,企业对员人想罚款就可以罚款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吗?1例如:员工迟到了,无论什么原因,迟到一分钟就是10元钱,这个合理吗?2例员工请了两个小时的假条,写完请假条被管理者弄丢了,公司就罚款200元,而且我们人事还说,想罚你多少就罚你多少,这样太不合理了吧,中国就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2。公司规定员工辞职,提前15天交辞职书,有家是有急事的,想早点走的,公司就扣员工半个月的工资,我请问这一条符合劳动法吗?
3。<企业员工奖惩条例>是否已经作废了,劳动法是否规定公司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吧?
不和理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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