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里没有明确规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经济补偿是很明显会有的,只是该如何认定是公司原因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沟通草案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里没有明确规定。
请问我该怎么办?
有公司举证自己定了和同
各位律师:
经济补偿是很明显会有的,只是该如何认定是公司原因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沟通草案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里没有明确规定。
请问我该怎么办?
有公司举证自己定了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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