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收入将大大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与公司续约终止合同关系,能否得到公司的补偿,补偿怎样计?
你好,朱华律师:
我是2006年5月1日与公司签订三年合同,到09年4月31日合同就到期。我原来与公司签的是年薪,08年12月公司进行了改革,合同到期公司想与我安现行公司薪资管理制续签,我的工资收入将大大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与公司续约终止合同关系,能否得到公司的补偿?补偿怎样计?谢谢!
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保持原来的工资收入,现公司拟降低工资待遇,你可以要求按原来的续订也可以要求按工年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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