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种情况能告他重婚吗,怎样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我和他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刘春杰律师:
我与一已婚男子长期保持亲密关系,期间怀过他的孩子,但去医院做了,医院有手术单,双方都签了字,他写过保证书给我:如果在2008年底前解决不了家庭问题,就给我经济补偿。现在他与妻子办不了离婚,又不想补偿给我。
我想咨询的是: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像我这种情况能告他重婚吗?怎样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我和他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而保证书中的内容因为违反了这一原则而变得无效。刑法中的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种情况很难说属于刑法规定的重婚。你现在可就因手术产生的费用和身体受到的伤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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