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却没有,象我这种情况的有好多人,请问我们找村委会要地违法吗,我们应怎样以理服人?
各位律师: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我来本村已10多年了,可是还没有分到土地。我家几口人都没有土地。多年来一直找村委会要地,可是他们春天拖到秋后,秋后拖到春天,已经好多年了。最近几天天天去找,说前天给个说法,可是去了村委会找不到人,今天又去了没人,打电话当官的关机。这件事又拖下去了,他们说土地法规定三十年不变。可我知道还有五年一调整的政策。附近村比我们孩子小的都经过调整分到地了,为什么我们却没有。象我这种情况的有好多人。请问我们找村委会要地违法吗?我们应怎样以理服人?土地法对于这种情况是怎样规定的。请您帮帮我。
1、不能够:更换户口本(身份证)的“出世年月”,必须交验《出世医学证明》;
2、用以佐证当事人的该项信息确实是申请(登记)有误的,才能更换,不能用其他证明解决该项,否则不予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限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换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换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能够向申请人索要有关变换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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