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追究什么责任,可以得到什么赔偿,或者是这个问题归本市哪个部门管辖?
你好,刘春宇律师:
我现在是一名助理医师,在一家专科医院工作三年,三年前应聘的时候院长口头说试用三个月,三个月后签劳动合同,交纳三险。至今三年了,他仍旧各种借口推托,至今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交三险的意思,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此种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可以追究什么责任?可以得到什么赔偿?或者是这个问题归本市哪个部门管辖?希望可以得到答案。谢谢!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院方承担补偿及赔偿责任
你好,刘春宇律师:
我现在是一名助理医师,在一家专科医院工作三年,三年前应聘的时候院长口头说试用三个月,三个月后签劳动合同,交纳三险。至今三年了,他仍旧各种借口推托,至今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交三险的意思,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此种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可以追究什么责任?可以得到什么赔偿?或者是这个问题归本市哪个部门管辖?希望可以得到答案。谢谢!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院方承担补偿及赔偿责任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