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购买89平的新房时,我明确是第2套,售楼处告诉我是1%的契税。等合同备案后,告诉我是1.5%的契税,并且事先不告诉我开发商就垫付了税款差额。在天津房产合同的备案才能生效,备案前必须先缴契税,请问:我可以以订立合同的条件发生了变化为由要求退房或拒绝补交差额税款吗?请专家详细给予指导。如果打官司,赢面有多大?
位律师回复
退房当然可以,但是需要富促代价的,代价的多少关键是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以及是否有售楼处欺骗你的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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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家详细给予指导,如果打官司,赢面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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